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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公告

临沧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临人社便函〔2020〕72号),以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公开招聘岗位

引进公开招聘岗位12个,其中华旭社区2个、功能检查科2个、肝胆胰微创外科1个、儿科2个、眼科1个、介入科2个、老年医学科2个。

二、引进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020 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5.身体健康。

(二)具体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人数

学历 学历 性质 专业 毕业 年限

其 他条件

华旭社区 2 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临床医学 2017年以来  
功能检查科 2 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医学影像学 2017年以来  
肝胆胰微创外科 1 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临床医学 2017年以来  
儿科 2 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临床医学 2017年以来  
眼科 1 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临床医学 2017年以来  
介入科 2 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临床医学 2017年以来  
老年医学科 2 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临床医学 2017年以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毕业生。

(4)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开招聘公告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临沧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

2.报名提供的材料

报名者需提交(上传)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和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填写完成后的《临沧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亲笔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由引进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并通知符合紧缺人才招聘条件应聘者参加考试。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考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市人民医院负责组建,考官为5名,面试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为应聘者考试的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29日,地点在临沧市人民医院11楼小会议室(老院门诊楼11楼,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人员实行错峰参试,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为准。

(五)协议签订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拟引进招聘人员,并签订《临沧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如因主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情形,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后续招聘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引进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成。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引进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由引进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完成,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委会(机关党委)申请复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将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的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体检、复检、检测的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复检、检测执行回避制度,体检(复检)医生、检测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公示

体检合格后,将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情况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临沧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要求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公开招聘工作联系方式及工作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198854542;

王老师    电话:15087276720。

报名邮箱:1426600406@qq.com

相关资料下载邮箱:lcsyyrsk@126.com(密码:2137607) ,咨询电话:18808837120  

(二)监督电话

0883-2135312(市卫健委派驻纪检组)

0883-2160142 (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0883-2145879 (市卫健委机关党委)

0883-2139085 (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临沧市人民医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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